记者了解到,
日前,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,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,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
根据相关规定,部分商业银行柜面、入学新生、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办理线下参保登记,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。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。按360元/人标准缴费;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,其中,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,自助办税终端、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电子税务局、云闪付APP、可通过线上、从下月起,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、线上缴费渠道包括福建税务APP、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,“手机扫码缴”二维码、